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健康 公告編號: 2017-025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於2017年9月27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於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新辦公樓A棟2樓會議室現場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11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另外,董事廖學湖先生因公務出差授權委託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出席並表決,董事姜紹剛先生出國公務授權委託董事廖學森先生代表出席並表決。會議由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下列決議:
1、審議《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公司全體董事認為:
(1)《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編制和審議程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並且其內容是真實的、準確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將於2017年10月2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將於2017年10月20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
2、審議《關於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11票同意, 00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及相關業務的諮詢機構。
依據公司章程及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所提交《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從事2016年度公司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和《對2017年度續聘或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決議》認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能勝任我上市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從事對我公司的年審工作期間能按照國家的政策、法規,勤奮敬業,求真務實,按期保質的完成審計工作,並審查公司內控情形,發揮了仲介機構的監督作用,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允合理,為維持公司審計的連續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公司四位獨立董事提議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及相關業務的諮詢機構。
公司獨立董事認可公司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及相關業務的諮詢機構,於事前發表了同意的認可意見,於議案審議通過後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 、《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費用》的議案
11票同意, 00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費用》的議案。
公司依據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擬聘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公司管理層與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協商201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用為人民幣柒拾伍萬元(含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董事會擬同意公司依此審計費用金額與該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本項議案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4、審議《關於公司擬申請增加2017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11票同意, 00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公司擬申請增加2017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依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17日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2017年5月23日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2017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向議案所列銀行申請合計總金額為人民幣伍億壹仟萬元及美元三佰萬元的銀行授信額度。
公司為應經營發展的需要,保證公司的資金需求,公司擬向玉山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玉山銀行深圳分行)申請授信額度由原人民幣貳仟萬元綜合授信額度增加到人民幣三仟萬元綜合授信額度,具體計畫如下:
公司向玉山銀行深圳分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三仟萬元綜合授信額度,並在該綜合授信額度項下辦理流動資金貸款等各種單項授信業務(該額度可用於原材料採購、支付員工工資及歸還其他銀行貸款等日常資金周轉需求)。上列授信合同期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額度有效期一年。
本額度增加後,公司2017年經審批的銀行授信額度申請合計總金額為人民幣伍億貳仟萬元及美元三佰萬元的銀行授信額度。
全體董事同意公司向玉山銀行深圳分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三仟萬元綜合授信額度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該銀行簽訂授信合同及該授信合同項下各種單項授信業務的具體相關合同及檔。
本議案須經股東大會批准後實施。
5、審議《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新光商業銀行香港分行借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11 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全體董事經投票表決,審議通過《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新光商業銀行香港分行借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全體董事同意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2017年度向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的非迴圈借款美金三佰萬元(USD300萬元)提供借款金額100%的公司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詳情見於《對外擔保公告》(公告編號:2017-029)。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津信隆經審計的資產負債率為80.2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股東大會通過後,公司將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該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擔保書、相關合同及檔。
相關《對外擔保公告》(公告編號:2017-029)將於2017年10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體《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
6、審議《關於召開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11 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與會董事經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本議案,決定於2017年11月7日14:30在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辦碧頭第三工業區信隆公司新辦公樓A棟2樓會議室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30)將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與《證券時報》上。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