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化要求 齊抓共管 堵住源頭--深圳證監局拓展內幕信息知情人監管深度

更新日期:2011/12/13 13:53:02

細化要求 齊抓共管 堵住源頭
深圳證監局拓展內幕信息知情人監管深度
日前,深圳市政府轉發了由深圳證監局、當地公安局、監察局、國資委、金融辦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深圳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管理做好內幕交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各政府部門建立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
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首創者和推動者,深圳證監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未來將持續拓展內幕信息知情人監管深度,建立立體化的內幕信息管理綜合防控體系,形成防治合力,對內幕交易造成合圍之勢,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從制度層面實現對內幕交易的源頭治理。
細化要求凸顯合圍態勢(小標題)
作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等部門關於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意見的通知》的具體舉措,深圳市此次轉發的聯合下文與其他已出台類似文件的省市相比,有了更多更細化要求,一是將內幕信息管理與紀檢監察工作結合起來,要求各政府機關的紀檢部門具體負責內幕管理制度的製定和落實。二是對內幕信息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做了指導性規定。據悉,之前一些內幕信息知情人對於什麼是內幕信息不太清楚,這也是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個原因。此次通知中作出具體的指導性規定有助於增加認識,避免無知違規行為。三是強調了政府機關、上市公司股東配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義務,不僅重大信息要及時、準確地告知上市公司,同時強調相關單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時,原則上應使用上市公司已經公開的信息,在沒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不得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內幕信息。
“我們要使內幕信息成為燙手山芋,使人們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都避免去接觸這些內幕信息。”深圳證監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近年來,行政機關要求上市公司報送內幕信息現象越來越多,內幕信息知情人范圍越來越大,客觀上加大了防控內幕交易的難度,但隨著不斷完備嚴密的法律制度作依托,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在資本市場將會對內幕交易形成合圍之勢,出現人人喊打的局面。
立體防範破解“三難”局面(小標題)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仍處於“新興加轉軌”的特殊階段,內幕交易是影響市場健康有效的一大毒瘤,而內幕交易的查處也是監管部門的普遍難題,突出表現在“調查難、認定難和追責難”。作為改革開放前沿基地和資本市場重鎮,深圳證監局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監管,防控內幕交易方面這幾年做了不少探索和創新。早在2006年,深圳證監局就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加強內幕信息管理,對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登記並定期向該局報備,為從源頭上遏制內幕交易進行了有益嘗試。在深圳等地多年試點基礎上,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作為此次國務院轉發的五部委意見的重點內容,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深圳證監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隨著社會各部門對打擊內幕交易形成共識,已經初步形成了對內幕交易的合圍之勢,未來,該局將持續拓展內幕信息知情人監管的深度,建立立體化的防控體系,破解內幕交易存在的“三難”難題。
上述負責人表示,拓展內幕信息知情人監管的深度,一是落實企業責任,要求上市公司建立並嚴格執行《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確內幕信息和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認定標準、保密責任、內幕信息流轉程序、知情人登記備案程序等,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對內幕交易的內部防控機制。二是保持監管威懾力,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突擊檢查、實施問責,加大對內幕信息知情人違法違規買賣股票行為的查處力度。三是積極推進構建內幕交易綜合防控體系,形成防治合力,從制度層面實現對內幕交易的源頭治理。目前,深圳證監局已經與深圳市國資委建立了深圳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監管協作機制。 2011年3月,深圳證監局與深圳市紀委、深圳市監察局聯合製定了《深圳市證券期貨行業反腐倡廉工作聯席會議暫行規定》,確立了通過聯席會議研究對內幕交易行為綜合防控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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