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促進全民健身條例》明年1月1日實施

更新日期:2014/8/29 11:57:55

《深圳經濟特區促進全民健身條例》明年1月1日實施
市民可刷醫保卡健身消費
李舒瑜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李舒瑜
去體育場館健身消費,刷醫保卡即可結賬。昨天,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促進全民健身條例》帶來這樣的利好消息。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體育場館搞車展房地產展也屬違法
想去健身,可總是找不到地方。這是很多市民面臨的難題。針對體育設施供應不足的問題,《條例》要求財政資金建設的體育場館應當在國家全民健身日、市民長跑日向市民免費開放,鼓勵社會資金投資的場館向市民免費開放,政府可通過提供適當補貼、優先採購其場館服務的方式予以鼓勵。
除因維修、保養、訓練等因素關閉外,財政資金建設的體育場館應當全年向市民開放,每週開放時間不少於56小時。否則,相關管理單位將吃2萬元罰單。
此外,今後在體育場館搞車展、房地產展等活動也屬違法。 《條例》禁止財政資金建設的體育場館主體部分從事與體育無關的經營項目。否則,沒收違法收入並處以違法收入等額的罰款。
體育場館收費應對學生優惠
體育場館如何收費也是市民關注的問題。 《條例》規定,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體育場、體育館等健身場館提供開放服務的,可以適當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管理單位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核准,並予以公示。收費收入應當用於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和保險、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不過,這些場館的收費服務應當對學生、軍人、老年人、殘疾人等實行優惠。
中小學體育場館要向市民開放
學校擁有大量體育設施資源且分佈比較均勻,開放學校體育設施,是解決深圳公共體育設施供應不足的有效途徑。 《條例》在總結我市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現有做法的基礎上,明確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實行開放,體育場開放時間平日為教學之外的時間,且每天不少於2小時,雙休日、學校寒暑假、法定節假日期間開放時間每天不少於8小時,體育館的開放時間則由學校自主確定。同時,鼓勵民辦學校也開放體育場館。
但是,專屬未滿14周歲學生使用的設施和游泳池不納入開放範圍。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學校體育設施時,應由監護人陪同。
醫保卡可用於健身消費
醫保卡可用於健身消費,這是《條例》的一大亮點。市民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上一年度餘額達到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五的,可以將餘額的百分之十用於個人健身消費。
記者測算,上年度,我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2619元,5%即約為3130元。可用於健康消費的額度為313元。不過,隨著我市職工薪酬水平的變化,刷醫保卡健康消費門檻額度是一個動態調整的過程。
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認為,這是一種有益的做法:越經常參加健身活動,身體就越健康,就會節約有限的醫療資源。

法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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