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6-028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於2016年5月14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於2016年5月24日在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碧頭第三工業區信隆公司新辦公樓A棟會議室現場召開,應參加會議監事3名,實際參加會議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黃秀卿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下列決議:
1、審議《關於選舉黃秀卿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3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選舉黃秀卿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主席,任期三年,與第五屆監事會任期相同。黃秀卿女士的簡歷詳見附件。
2、審議《關於變更公司名稱》的議案
3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監事一致通過《關於變更公司名稱》的議案。
公司自成立以來歷經25年的經營發展,已從原來專業研發、生產、銷售自行車零配件跨越至涵蓋運動健身器材、康復器材領域的國民運動、健康、休閒的“大健康”產業鏈集群。
為回應2014年底國務院召開的《部署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推動大眾健身》常務會議精神與2014年國務院頒佈的《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及十八屆五中全會將“健康中國”列入“十三五規劃”等國家政策,更好地實施公司對“大健康”產業的經營發展需求,做好由體育、健康裝備製造業轉型升級為製造+服務業的長遠戰略規劃,經過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審慎研究,提議將公司中文名稱由原“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稱維持不變。公司變更後的具體名稱最終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為准。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按照政府有權審批機關提出的審批意見或工商登記機關的要求辦理公司註冊資訊變更登記手續。股東大會時間另行通知。
3、審議《關於變更公司註冊地址》的議案
3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監事一致通過《關於變更公司註冊地址》的議案。
公司為配合深圳市龍華新區政府對“龍華商業中心”進行開發建設,於2013年12月與深圳中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洲集團”)簽訂了《龍華商業中心改造項目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根據協定約定,公司須於2016年3月31日以前將龍華廠房騰空移交給中洲集團。
公司已於2016年3月31日以前將龍華廠房騰空,並於2016年4月25日正式將原龍華廠區移交予中洲集團處置。至此,公司龍華廠搬遷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經營及辦公地點已從龍華廠搬遷至松崗廠,詳情請見《關於執行<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6-025),因此需對公司工商經營註冊位址做如下變更:
變更前的註冊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龍發路65號
變更後的註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辦碧頭第三工業區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股東大會時間另行通知。
4、審議《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3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監事一致通過《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由於公司名稱、註冊位址擬進行變更,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需相應的對本公司《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公司章程》修訂前:
第一條 為維護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它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四條 公司註冊名稱: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條 公司住所: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龍發路65號,郵遞區號:518109。
《公司章程》修訂後:
第一條 為維護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它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四條 公司註冊名稱: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條 公司住所: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辦碧頭第三工業區,郵遞區號:518105。
《公司章程》其餘內容維持不變。
本議案將提交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審議,並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向有權審批機關辦理《章程》備案及公司變更登記手續。《公司章程修正案》詳見附件。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簽字並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黃秀卿個人簡歷
黃秀卿 女士 現任公司監事,出生於1954年12月,中國國籍,籍貫臺灣,高職畢業。該監事由股東FERNANDO CORPORATION提名,經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一致通過,任期自2016年5月到2019年5月。
黃秀卿女士由股東FERNANDO CORPORATION提名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選舉為監事會主席。
黃秀卿女士曾任職比利鋼鐵有限公司財務經理。黃秀卿女士除為公司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董事之外,其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經歷為任職:FERNANDO CORPORATION 董事長(2008年11月迄今),WATFORD INC.董事長(2008年11月迄今)。
黃秀卿女士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FERNANDO CORPORATION”的實際控制人,與公司控股股東“利田發展有限公司”無關聯關係;黃秀卿女士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未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沒有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
黃秀卿女士間接持有公司股份4.9740%,其個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