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行《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進展公告

更新日期:2016/5/18 17:41:58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6-025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執行《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為配合深圳市龍華新區政府一中軸九片區的城市更新發展規劃及對龍華商業中心進行開發建設,經公司2013121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交易事項》的議案和《關於本公司與深圳中洲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附條件生效的<龍華商業中心改造項目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議案,公司並於201417日召開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本公司與深圳中洲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附條件生效的<龍華商業中心改造項目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議案(相關《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4-002 於2014年1月8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依上述股東大會授權,由董事長代表公司於與政府引進的中洲集團簽署附條件生效的《龍華商業中心改造項目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簡稱: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該協議書),相關的《關於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3-050)已於2013年12月23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現將公司執行《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最新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1、公司依照該協議書約定已於2016年3月31日前將被搬遷房屋--公司龍華廠區騰空,並於2016年4月25日正式交付中洲集團處置,雙方就此次移交事項簽署了《信隆工業區房屋移交確認書》;

2、中洲集團依照該協議書約定對公司補償的搬遷補助費、停業停產補助費及第一期的臨時安置費等合計人民幣20,585,350.40元已於2016年5月13日支付給公司。

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該筆款項公司將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公司2016年度損益。

5、由於公司事前制定了較完整務實的龍華廠搬遷計畫,該搬廠計畫也得到落實執行,本次龍華廠搬遷至松崗廠的實際搬遷過程中,為儘量不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公司採用分部門分批逐步搬遷的方式移轉生產設備、人員、業務,相應的公司也在搬遷的過程中分部門分批逐步恢復正常運作,本次搬遷龍華廠未停業停產,並且通過搬遷的過程對公司原有的各項資源再一次進行了梳理整合,公司運行的效率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沒有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公司董事會將持續密切關注後續執行《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進展情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的要求,就執行《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重大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持續的資訊披露義務。

備查文件:

1、《信隆工業區房屋移交確認書》

2、《中國農業銀行帳戶交易明細回單》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5月18日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