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6-023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4月2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經全體11位參會董事投票表決以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全體董事同意為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倉信隆)2016年度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申請合計人民幣1,000萬元整的1年期融資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簽訂保證合同、擔保書、相關合同及檔。具體擔保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之一,公司對其持股75%。為應其經營發展的需要,太倉信隆擬在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申請辦理人民幣壹仟萬元整的1年期融資授信額度,現太倉信隆向公司申請為該融資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本次擔保用於補充太倉信隆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以利於擴大子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提高其盈利水準和市場競爭力。具體明細如下:
序號 |
融資銀行 |
現融資額度 |
本次擬申請的融資額度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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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 |
1,000萬元 |
1,000萬元 |
新簽 |
|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9日
3、註冊地址:江蘇省太倉市陸渡鎮
4、法定代表人: 廖學金
5、註冊及實收資本:美元貳仟貳佰壹拾捌萬元
6、經營範圍:生產汽車零配件(限管型配件)、機車及自行車零配件、衝壓件、運動休閒器材、室內外傢俱及展示架、散熱器材零件、病床護欄、輪椅、協步椅、馬桶扶手、拐杖、電動自行車(限於內銷)及管料成型加工,銷售公司自產產品(以上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7、 股 東 投資金額 持股比例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1662.50萬元 75%
利田發展有限公司 美元555.50萬元 25%
截至2015年12月31 日,被擔保人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21,443.58萬元,負債總額為17,243.96萬元,2015年度實現收入總額為21,800.53萬元,實現淨利潤-3,301.61萬元,資產負債率為80.42%。
截至2016年3月31日,被擔保人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的資產總額為21,048.72萬元,負債總額為17,193.76萬元,2016年1-3月實現收入總額為5,592.88萬元,實現淨利潤-344.66萬元,資產負債率為81.69%(以上資料未經審計)。
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融資銀行 |
融資額度 |
額度合同期限 |
擔保期限 |
擔保 類型 |
擔保 金額 |
擔保方式: 簽署擔保合同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 |
1,000萬元 |
一年 |
自單筆授信業務的單筆授信業務簽訂之日起至債務人在該單筆授信業務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
連帶責任保證 |
融資額的100%。 |
《最高額保證合同》 |
公司為該融資授信業務申請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
此次擔保不涉及關聯交易。公司於2016年4月2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經全體11位參會董事投票表決以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全體董事同意為太倉信隆車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倉信隆)2016年度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申請合計人民幣1,000萬元整的1年期融資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簽訂保證合同、擔保書、相關合同及檔。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太倉信隆資產負債率為80.4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四、董事會意見
1、提供擔保的原因:
為支持太倉信隆進一步發展及滿足其日常經營周轉的需要,保證太倉信隆運營資金的需求,協助子公司擴大生產經營,提高其盈利水準和市場競爭力,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
2、董事會意見
(1)、公司全體董事認為:太倉信隆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是基於公司佔領華東市場的目的而設立,為應日常經營周轉的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借款,保障太倉信隆運營資金需求,公司繼續為其提供貸款額度100%的擔保有助於太倉信隆擴大生產經營,提高其市場競爭力和盈利水準,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作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夠控制太倉信隆的經營管理,能有效控制擔保風險。
(2)、太倉信隆其它合資方利田發展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25%,故由公司全額承擔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1、截止本披露日止,含本次擔保事項,公司累計已審批對外擔保額度為人民幣肆億捌仟三佰萬玖仟伍佰元(¥48,300.95萬元),其中公司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度為人民幣肆億捌仟三佰萬玖仟伍佰元(¥48,300.95萬元),實際擔保金額為人民幣80,772,332.8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7.81%。
2、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除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外,其他對外擔保金額為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
3、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為人民幣零元。
4、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六、其他
擔保公告首次披露後,公司將持續及時披露擔保的審議、協議簽署和其他進展或變化情況。
七、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分行《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