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舉第五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更新日期:2016/4/19 17:34:19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6-019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選舉第五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相關規定,第四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6年4月13日上午09:00~10:30在公司松崗廠會議室(一)召開,共有職工代表100人出席會議,會議有效。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一致同意選舉彭輝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彭輝先生將與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2位股東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任期三年,與股東代表監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彭輝先生簡歷如下:
彭輝 男,出生於1978年12月,中國國籍,大專學歷,電算會計專業。 2000年至2002年擔任利田車料(深圳)有限公司製程品保、採購主辦,2002年至2004年擔任公司會計主辦,2004年至2009年擔任公司稅務會計組長、稅務會計專員,2010年至今擔任公司財務本部副理。
彭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及證券交易所的懲戒。彭輝先生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未在公司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彭輝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二)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屆滿;(三)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期限尚未屆滿。
彭輝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關於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並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職權。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6年4月19日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