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更新日期:2016/4/15 17:07:21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6-016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為保證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和工作質量,董事會同意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
依據公司章程及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所提交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從事2015年度公司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和《對2016年度續聘或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決議》認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能勝任我上市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從事對我公司的年審工作期間能按照國家的政策、法規,勤奮敬業,求真務實,按期保質的完成審計工作,並審查公司內控情形,發揮了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允合理,為維持公司審計的連續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公司四位獨立董事提議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及相關業務的諮詢機構。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了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並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關於2015年年報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 及《獨立董事關於2015年年報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 .com.cn。董事會同意依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公司四位獨立董事的提議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
本議案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4月15日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