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示性公告

更新日期:2016/2/19 16:00:29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6-004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16年5月21日屆滿。為了順利完成監事會的換屆選舉(以下簡稱“本次換屆選舉”),公司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將第五屆監事會的組成、監事候選人的推薦、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式、監事選舉方式、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五屆監事會的組成

按照公司現行《公司章程》的規定,第五屆監事會將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代表監事2名,職工代表出任監事1名,監事任期自公司相關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二、監事候選人的推薦

(一)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候選人的推薦

公司監事會、在本公告發佈之日單獨或者合併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的股東,有權向第四屆監事會書面提名推薦股東代表擔任的第五屆監事會的監事候選人。

(二)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的產生

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由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三)監事候選人推薦書見附件。

三、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式

(一)推薦人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至即2016年2月23日16:30時前按本公告規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薦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候選人並提交相關文件;

(二)在上述推薦時間屆滿後,公司將對推薦的股東代表監事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於符合資格的監事人選,將提交公司監事會;

(三)公司監事會根據選定的人選召開監事會,確定監事候選人名單,並以提案的方式提請公司股東大會選舉;

(四)監事候選人應在公司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做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並承諾資料真實、完整,保證當選後履行監事職責。

四、監事的選舉方式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大會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產生,即股東大會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時,與會股東所持的每一表決權股份擁有與應選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

五、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監事候人應須具有法律、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具備與擔任監事相適應的工作閱歷和經驗,具有與股東、職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的能力,並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監事職責。監事候選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7、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8、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兼任監事; 

9、法律、法規、規範性檔規定的其他人員。

六、推薦人應提供的相關檔:

(一)推薦監事候選人,必須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檔:

1、監事候選人推薦書(原件);

2、推薦的監事候選人的身份證明影本(原件備查);

3、推薦的監事候選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影本(原件備查); 

4、能證明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薦人為本公司股東,則該推薦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檔:

1、如是個人股東,則需提供其身份證明影本;

2、如是法人股東,則需提供其營業執照影本(蓋公章);

3、股票帳戶卡影本。

(三)推薦人向本公司監事會推薦監事候選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薦方式僅限於親自送達或者郵寄兩種方式。

2、推薦人必須在2016年2月23日16:30時前將相關檔送達或者郵寄至(以收件郵戳時間為准)本公司指定連絡人處方為效。

七、聯繫方式

連絡人:  陳麗秋  林家華

聯繫部門:董事會秘書處

聯繫電話:0755-27749423-8105

聯繫傳真:0755-27746236

聯繫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龍發路65號

郵遞區號:518109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候選人推薦書

推薦人資訊

推薦人

聯繫電話

證券帳戶號碼

持股數量(股)

候選人信息

姓名

年齡

性別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任職資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條件

簡歷(包括學歷、職稱、詳細工作履歷、兼職情況等)

其他說明(包括但不限於與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等。)

                      推薦人:                              (蓋章/簽名)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