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5-028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於2015年7月30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於2015年8月12日在公司301會議室現場召開。會議應到董事11名,實際親自出席董事10名。另外,董事莊賢裕先生因出差授權委託董事廖學金先生代表出席並表決。會議由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的規定。本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下列決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公司2015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11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公司2015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2015年半年報全文及摘要將於2015年8月14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報摘要將刊登在2015年8月14日的《證券時報》上。
2、審議《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並啟用新公司章程》的議案
11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並啟用新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2014年度的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總股本335,000,000股為基數,每10股派現金紅利0.5元(含稅),同時以股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每10股轉增1股,共計轉增股本3,350萬股,轉增後的總股本為36,850萬股。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368,500,000元人民幣。
董事會同意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增強公司治理,維護全體股東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訂)》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4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鑒於修訂內容較多,公司擬啟用新《公司章程》,詳見公司在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公司章程》草案(2015.8.14)。
新《公司章程》草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向有權審批機關辦理《章程》備案及公司註冊資訊變更登記手續。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審議通過。
3、審議《關於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11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全體董事同意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4年修訂)》、《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規範性檔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原《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訂案》並與本公告同時刊登於指定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修訂後的《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與本公告同時刊登於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普通決議審議通過。
4、審議《關於召開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11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召開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於2015年9月2日14:30在公司301會議室召開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公告編號:2015-030)將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與《證券時報》。
5、審議《關於龍華廠搬遷所發生員工補償費用》的議案
11票同意, 0票棄權, 0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龍華廠搬遷所發生員工補償費用》的議案,同意公司因龍華廠房搬遷,為了維護日常生產經營的穩定過渡,順利的完成搬遷工作,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總額5365萬元,此費用於2015年8月12日前支付完畢。本次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總額5365萬元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以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詳情請見2015年8月14日公司於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與《證券時報》披露的《關於龍華廠搬遷支付員工補償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31)。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