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更新日期:2014/8/13 15:10:05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4-049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4年7月11日以公告的方式發出會議通知,《關於召開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於2014年7月11日刊登於《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

1、會議現場召開時間: 2014813日下午14:00

網路投票時間:2014812 至 2014813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4年8月12日下午3:00 2014年8月13日下午3:00 期間的任意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4年8月13日9:3011:3013:0015:00

2、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龍發路65號  信隆實業辦公大樓301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廖學金先生; 

6、見 證 律 師: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陳思遠律師、李家偉律師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授權代表4人,代表股份數189,390,52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56.5345%。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授權代表3名,代表股份數189,386,653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56.5333%;通過網路投票的股東代表1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3,87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0.0012%

2、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

務分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189,390,528股贊成,贊成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0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0.0000%;0股棄權,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0.0000%

其中,出席會議的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3,875股贊成,占出席會議的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00%;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的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的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本擔保事項尚需經政府等有權審批機關批准後實施。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的《對外擔保公告》(公告編號:2014-045)已於2014711日刊登在指定媒體《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陳思遠律師、李家偉律師現場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代理人的資格、召集人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檔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本次股東大會全套會議資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四八月一十三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