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 2014-046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有連帶責任。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於2014年06月27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於2014年7月9日17:00-17:30在公司301會議室現場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雪女士主持,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下列決議:
審議事項:
1、審議《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
3 票同意, 0 票棄權, 0 票反對。
決議:全體監事一致通過《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的三年期中期借款融資額度人民幣1,200萬元及一年期短期借款融資額度美元600萬元提供融資額度100%的連帶責任保證,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簽署保證書。本次對外擔保的期限為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此項擔保不涉及關聯交易。由於不包含上述擔保事項,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已批准的對外擔保總額達¥32,780萬元,已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0%且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根據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對外擔保管理辦法》規定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相關公告將刊登於公司指定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與《證券時報》)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