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擔保公告

更新日期:2014/7/9 15:05:37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4-045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有連帶責任。

一、 擔保情況概述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信隆)為應其經營發展的需要,向公司申請為其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簡稱: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申請的三年期中期借款融資額度人民幣1,200萬元及一年期短期借款融資額度美元600萬元(其中: 一年期短期借款為營運周轉金借款;三年期中期借款為興建廠房、購置設備與資本支出借款)提供融資額度100%的連帶責任保證, 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簽署保證書。

公司於2014年07月0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經全體參會董事投票表決以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向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申請的三年期中期借款融資額度人民幣1,200萬元及一年期短期借款融資額度美元600萬元提供融資額度100%的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與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簽署保證書。本次對外擔保的期限為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

此項擔保不涉及關聯交易。由於不包含上述擔保事項,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已批准的對外擔保總額達¥32,780萬元,已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0%且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根據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等規定,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實施。天津信隆其它合資南京華鋼五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8.82%,因其持股比例較小,對本次擔保事項相應承擔擔保金額偏小,影響較小,利田發展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故由公司全額承擔擔保。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3、註冊地址:天津市靜海縣雙塘高檔五金製品產業園

4、法定代表人: 廖學金

5、註冊及實收資本:美元三仟陸佰壹拾萬元

6、經營範圍:自行車及部件、電動自行車及部件、運動器械及部件、體育用品、玩具、鋼管、不銹鋼管、管件加工、生產、銷售;金屬表面處理;金屬製品、塑膠製品及五金製品的批發、進出口(以上經營範圍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的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 

7、    股   東                         投資金額              持股比例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2387.81萬元           66.14%

南京華鋼五金有限公司            元  318.38萬元           8.82%

利田發展有限公司                美元  903.81萬元          25.04%

8、天津信隆2012年營業收入總額19,171萬元,2013年營業收入總額32,326萬元,2014年截至06月31日止,營業收入總額已達人民幣17,971.02萬元,營業收入穩定成長。流動資產人民幣20,882萬元,非流動資產人民幣26,645萬元,資產總額人民幣47,527萬元;流動負債人民幣24,024萬元,非流動負債人民幣9,639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33,663萬元;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合計:人民幣13,864萬元。證明被擔保人對於擔保債務有實際承擔能力。

9、天津信隆自2011年10月正式投產營運來,營業額及業績狀況逐月持續增長

三、融資額度及擔保協定主要內容

被擔保人名稱: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                         

序號

融資銀行

融資額度

額度合同期限

擔保期限     

擔保類型

擔保

金額

擔保方式:

簽署擔保合同

1、

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

 

¥1,200萬元

三年

 

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融資額度100%的連帶責任保證

 

融資額的100%

《保證書》

2、

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

USD600萬元

一年

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融資額度100%的連帶責任保證

融資額的100%

《保證書》

四、董事會意見

1、提供擔保的原因:

    為支持天津信隆進一步發展及滿足其日常經營周轉的需要,保證天津信隆運營資金

的需求,協助天津信隆加快業務發展、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

2、董事會意見

(1)、公司全體董事認為:天津信隆為公司持股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自2011

年10月正式投產營運以來,營業額和業績狀況持續增長,天津信隆正處於業務擴張期,為應日常經營周轉的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借款,保障天津信隆運營資金需求,公司為其提供貸款額度100%的擔保有助於天津信隆加快業務發展、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作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夠控制天津信隆的經營管理,能有效控制擔保風險。

 (2)、天津信隆其它合資南京華鋼五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8.82%,因持股比例較小需對本次擔保事項相應承擔擔保金額偏小,影響較小,利田發展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故由公司全額承擔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1、截止本披露日止,含本次擔保事項,公司已審批對外擔保額度為人民幣三億柒仟陸佰柒拾貳萬元(¥37,672萬元),其中公司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度為人民幣三億柒仟陸佰柒拾貳萬元(¥37,672萬元)。實際擔保金額為176,006,985.7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3.57%。

2、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除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外,其他對外擔保金額為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

3、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為人民幣零元。

4、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六、其他

擔保公告首次披露後,公司將持續及時披露擔保的協議簽署和其他進展或變化情況。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07月09日

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保證書》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