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 2014-043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有連帶責任。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通知於2014年6月27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於2014年7月9日在公司301會議室現場召開,會議由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主持,會議應到董事11名,實際出席董事 8名,另外,董事廖學湖先生因出差原因授權委託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出席並表決,董事姜紹剛先生因出差原因授權委託董事廖學森先生代表出席並表決,獨立董事甘兆勝先生因外出原因授權委託獨立董事甘勇明先生代表出席並表決。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下列決議:
審議事項:
1、審議《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
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
11 票同意, 0 票棄權, 0 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簡稱: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申請的三年期中期借款融資額度人民幣1,200萬元及一年期短期借款融資額度美元600萬元提供融資額度100%的連帶責任保證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與上海商銀國際金融分行簽署保證書。本次對外擔保的期限為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此項擔保不涉及關聯交易。由於不包含上述擔保事項,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已批准的對外擔保總額達¥32,780萬元,已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0%且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根據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對外擔保管理辦法》規定,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相關公告將刊登於公司指定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與《證券時報》)
董事會意見:(1)、公司全體董事認為:天津信隆為公司持股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自2011年10月正式投產營運以來,營業額和業績狀況持續增長,天津信隆正處於業務擴張期,為應日常經營周轉的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借款,保障天津信隆運營資金需求,公司為其提供貸款額度100%的擔保有助於天津信隆加快業務發展、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作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夠控制天津信隆的經營管理,能有效控制擔保風險。(2)、天津信隆其它合資方南京華鋼五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8.82%,因持股比例較小需對本次擔保事項相應承擔擔保金額偏小,影響較小,利田發展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故由公司全額承擔擔保。
2、審議《關於召開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11 票同意, 0 票棄權, 0 票反對。
決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關於召開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於2014年8月13日14:00在公司301會議室召開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的公告將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與《證券時報》。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