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4-030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會議時間: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30~15:30
2、股權登記日:2014年5月23日
3、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龍發路65號 信隆公司辦公樓301會議室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召開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主持人:董事長廖學金先生
7、會議的召集、召開、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 5 家,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為151,719,322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56.61%。
2、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以下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獨立董事向股東大會報告2013年度述職報告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公司獨立董事甘兆勝、梁俠、甘勇明、陳大路分別向股東大會宣讀了《獨立董事2013年度述職報告》。公司的《獨立董事2013年度述職報告》已于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2、審議通過了《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3、審議通過了《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4、審議通過了《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
1、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總股本26,8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現金紅利0.2元(含稅),共計派現金紅利5,360,000.00元,剩餘利潤44,471,003.19元作為未分配利潤留存。
2、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總股本26,800萬股為基數,以股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每10股轉增2.5股,共計轉增股本6,700萬股,轉增後的總股本為33,500萬股,資本公積餘額為94,421,508.43元,其中股本溢價餘額為78,199,000.00元。轉增金額不超過2013年末的“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餘額。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5、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6、審議通過了《關於201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聯方股東利田發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數11238萬股(41.93%)、宇興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數16,921,215股(6.31%)回避了表決,由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進行投票表決。
表決結果:22,418,107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7、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8、審議通過了《公司2013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9、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2014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各家銀行簽訂授信合同及該授信合同項下各種單項授信業務的具體相關合同及檔。
該議案已經2014年4月1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已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4年4月18日的《證券時報》上。
10、審議通過了《關於委託信隆車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產品》的議案
關聯方股東利田發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數11238萬股(41.93%),宇興投資有限公司
16,921,215股(6.31%)回避表決,由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進行投票表決。
表決結果:22,418,107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11、審議通過了《關於與廣州市曾本五金工業有限公司簽訂關聯採購合同》的議案
表決結果:151,719,322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數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該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李家偉律師、陳思遠律師現場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式、召集人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代理人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記錄人簽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本次股東大會全套會議資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05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