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4-005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4年度繼續開展遠期外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擬開展遠期外匯交易業務,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於2014年度繼續開展遠期外匯交易的議案》,現將情況公告如下:
一、開展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
公司擬開展的遠期外匯交易業務是為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以及規避和防範匯率風險為前提,在未來約定時間以約定匯率水準賣出本幣買入外幣,或者買入本幣賣出外幣的交易行為。
本公司產品70%以上出口,且均為自營出口收入,多採用美元等外幣進行結算,而採購多以國內採購為主,日常需支付的人民幣金額較多,公司每月的結匯需求較大,因此當匯率出現較大波動時,匯兌損益對公司的經營業績會造成較大影響。2012年度,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批准了公司開展遠期結匯交易業務,截止報告日,尚有1500萬美元的遠期結匯交易未到期交割。現計畫繼續開展遠期結售匯交易,主要目的仍然是充分利用遠期結售匯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匯率波動對公司的影響,使公司專注於生產經營。
二、預計開展的遠期外匯交易業務情況
1、遠期外匯交易品種:
公司擬開展的遠期外匯交易業務,只限於公司生產經營所使用的主要結算貨幣---美元的遠期結售匯業務。
2、預計業務期間和遠期外匯交易金額:
公司預計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以境內外商業銀行作為交易對手方,進行合計不超過4,000萬美元的遠期結售匯業務。
3、預計佔用資金:
開展遠期外匯交易業務時,公司除與銀行簽訂的協定外,不需要投入保證金等任何擔保,到期交割時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
三、2013年度已開展的遠期外匯交易情況
1、2013年全年共到期交割17筆遠期外匯交易,總金額為1950萬美元,共產生結匯收益人民幣329.90萬元。
2、截止本報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與中國農業銀行深圳龍華支行簽訂但尚未到期結算的遠期外匯交易合約共計450萬美元,已與香港永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但尚未到期結算的遠期外匯交易合約150萬美元,已與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簽訂但尚未到期結算的遠期外匯交易合約900萬美元明細如下表:
序號 |
日期 |
遠期外匯+利率 |
||||
交易日 |
交割日 |
賣出USD |
買入RMB |
匯率 |
保証金USD |
|
1 |
2013/1/13 |
2014/1/14 |
1,500,000.00 |
9,474,750.00 |
6.3165 |
NO |
2 |
2013/2/7 |
2014/2/19 |
1,500,000.00 |
9,466,500.00 |
6.311 |
NO |
3 |
2013/3/6 |
2014/3/10 |
1,500,000.00 |
9,487,500.00 |
6.325 |
NO |
4 |
2013/5/20 |
2014/5/22 |
1,500,000.00 |
9,363,900.00 |
6.2426 |
NO |
5 |
2013/6/20 |
2014/4/24 |
1,500,000.00 |
9,393,000.00 |
6.262 |
NO |
6 |
2013/6/20 |
2014/6/24 |
1,500,000.00 |
9,421,500.00 |
6.281 |
NO |
7 |
2013/11/15 |
2013/12/19 |
2,000,000.00 |
12,190,000.00 |
6.095 |
NO |
8 |
2013/11/15 |
2014/10/20 |
2,000,000.00 |
12,280,000.00 |
6.14 |
NO |
9 |
2013/11/15 |
2014/11/19 |
2,000,000.00 |
12,288,000.00 |
6.144 |
NO |
合計 |
15,000,000.00 |
|
|
|
四、交易合理性及對公司的影響
1、交易合理性:
公司銷售收入實現以出口為主,收款多以美元等外幣結算,而材料採購以國內採購為主,以人民幣結算付款,公司每月均有大量的結匯需求,本次開展的遠期外匯結售匯業務連同之前已發生但尚未到期結算的遠期外匯結售匯業務累計金額不超過5500萬美元,遠期結匯總額約占2012年經審計公司外銷收入總額的30%,遠小於公司正常的結匯金額,在目前人民幣升值的趨勢下,為防範人民幣大幅升值,未來造成公司每月產生大量的結匯損失,公司持續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將部分正常結匯風險提前鎖定,此交易行為是科學、合理的。
2、對公司的影響:
鑒於:
㈠擬進行的遠期外匯交易行為是以防範和規避匯率風險為目的;
㈡董事會制定了遠期外匯交易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㈢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將會定期、不定期對實際交易合約簽署及執行情況進行核查。
綜上,預計開展的遠期外匯交易行為對公司的經營成果將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五、遠期外匯交易業務的風險分析
公司開展遠期外匯交易業務遵循鎖定匯率風險、套期保值的原則,不做投機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遠期外匯交易可以在匯率發生大幅波動時,降低匯率波動對公司的影響,使公司專注於生產經營,但同時遠期外匯交易在匯率行情變動較大的情況下,即當人民幣升值預期小於協議預定匯率時,公司按照協議到期結匯將會產生匯兌損失。
六、公司擬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專門的《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遠期外匯交易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該制度對遠期外匯交易業務的操作原則、審批許可權、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內部操作流程、資訊隔離措施、內部風險報告制度及風險處理常式、資訊披露等作出明確規定,公司將嚴格遵照執行。
2、公司將參考銀行遠期結匯匯率向客戶報價,以便確定訂單後,公司能夠以對客戶報價匯率進行鎖定;當匯率發生大幅波動,如果遠期結匯匯率已經遠低
于對客戶報價匯率,公司將提出要求,與客戶協商調整價格。
3、為防止遠期結匯延期交割,公司將進一步嚴格應收賬款的管理,積極催收應收賬款,避免出現應收賬款逾期的現象。
4、公司遠期外匯交易須嚴格按照公司的外幣收款預測進行,遠期外匯交易額度不得超過實際進出口業務外匯收支總額,將公司可能面臨的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七、開展遠期外匯交易的公允價值分析和會計核算原則
公司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年末以公允價值進行確認、計量,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 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相關規定及其指南,對遠期結售匯業務進行相應核算和披露。
八、根據本公司《遠期外匯交易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該事項自董事會審議批准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