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更新日期:2024/9/12 11:46:16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健康             公告編號: 2022-040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於2022513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於2022526日在公司辦公樓A2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視頻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廖學金先生主持,會議應到董事11名,實際出席董事 10, 獨立董事甘勇明因出差原因,書面授權委託獨立董事王巍望代表出席並表決。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下列決議:

1審議《關於選舉廖學金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選舉廖學金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廖學金先生的簡歷詳見附件。

 

2、審議 《關於選舉第七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戰略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同意選舉第七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如下:

1)提名委員會:

        委員:甘勇明(獨立董事)、 廖蓓君(非獨立董事)、 王巍望(獨立董事)

2)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委員:高海軍(獨立董事)、 廖學森(非獨立董事)、王巍望(獨立董事)

3)審計委員會:

        委員:高海軍(獨立董事)、 廖哲宏(非獨立董事)、 陳大路(獨立董事)

4)戰略委員會:

        委員:廖學金(非獨立董事)、廖學湖(非獨立董事)、陳大路(獨立董事)

上述委員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3、審議《關於聘任廖學湖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同意續聘廖學湖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廖學湖先生的簡歷詳見附件。

 

4審議《關於聘任邱東華先生、陳麗秋女士擔任公司資深副總經理職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同意續聘邱東華先生、陳麗秋女士擔任公司資深副總經理職務,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簡歷詳見附件。

 

5審議《關於聘陳麗秋女士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同意續聘陳麗秋女士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簡歷詳見附件。

董事會秘書的通訊方式如下:

電話:0755-27749423-8015

傳真:0755-27746236

電子郵箱:cmo@hlcorp.com

聯繫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辦碧頭第三工業區

 

6審議《關於聘任邱東華先生擔任公司財務負責人兼財務總監職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同意續聘邱東華先生擔任公司財務負責人兼財務總監職務,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簡歷詳見附件。

7審議《關於聘任游建榮先生為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內部審計部總稽核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決議:同意續聘游建榮先生為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內部審計部總稽核,任期三年,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相同。簡歷詳見附件。

 

本次會議決議形成後,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中兼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本次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28


法律聲明

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門的最終審批及正式法律檔為准;
解釋權歸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請留意。